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肥各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主汛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安办明电〔2018〕17号)、省住建厅《关于加强汛期和台风天气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8〕10号)和市政府应急办《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台风“云雀”应对工作的通知》(合应急〔2018〕56号)转发给你们,并要求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全市各项目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第12号台风“云雀”影响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施工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万勿麻痹大意,宁可十防九空,不可漏防万一。尤其是施工现场要认真落实好领导带班制度,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把抗台风工作抓实抓好,确保台风影响期间我市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二、深入排查隐患,防范措施到位。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及时发布预警通知,强化巡查。各项目责任主体要按照我委汛期相关工作及前期工地围挡临舍排查要求,做好现场高空作业设备设施的防风加固措施,加强对作业现场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倒伏、高空坠物等灾害危险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尤其是深基坑、塔吊、吊篮、脚手架、高空悬挂物、围挡、简易工棚等的排查除险工作,确保安全。对难以确保安全的临时设施,要及时拆除。要加强对大型机械设备和脚手架等支撑设施的管理,遇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要停止室外高空作业,杜绝事故的发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备全备足抢险设备、物资材料,确保“拉得出,顶得住,打得赢”。
三、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企业及各项目责任主体要密切关注天气预警预报,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紧急情况,要立即作出应急处置并及时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辖区应急部门报告。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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