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建[2018]170号
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局,各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各县墙改、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在肥各建设、设计、审图、施工及监理等单位:
为加强我市工程建设中禁止使用粘土砖和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以下简称“禁粘、禁现”)工作的开展,依据《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合肥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2018年5月18日—6月15日,经我委布置,合肥市公用事业建设监察大队、合肥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管理中心、合肥市散装水泥管理中心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在建工程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专项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8年5月18日——5月25日,各县(市)、区、开发区进行自查;第二阶段:2018年5月29日——6月15日,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开发区进行抽查,检查共抽查 14个项目,涉及建筑面积约214.45万平方米,检查组对抽查的项目共下发14份整改通知书,对相关区域建设主管部门共下发执法意见书5份。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禁粘、禁现”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如新站区、包河区、高新区、肥东县建设主管部门对于这次专项检查转发了检查通知,其他区域的建设主管部门都根据文件精神,对辖区内的工程进行了一次自查并形成了自查报告。通过检查发现,我市的“禁粘”工作基本贯彻落实,施工现场基本杜绝了使用粘土砖的现象, “禁现”工作已逐步开展,施工现场都有预拌砂浆施工合同,施工单位都能按要求采购和使用预拌砂浆。
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此次专项检查共提出问题92条,主要问题如下:
(一)部分施工、监理单位在编制的施工方案和监理细则时,照搬照抄,方案和细则无法指导施工。
1、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蜀枫南苑”安置点一标段工程。施工总包单位: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高先志;监理单位:合肥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浦冬云。
2、合肥市宝文财富中心3#、4#楼工程。施工总包单位:义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沈稳;监理单位:安徽寰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监:汤道鑫。
3、庐江县碧桂园观澜壹号1#商业楼、3#、5#、12#住宅楼及21轴线以东地下室工程。施工总包单位: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家耐;监理单位:安徽恒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丁传江。
4、安徽巢湖经开区紫金华府三期(9#、10#、12#、13#、15#-19#楼)工程。施工总包单位:江苏邗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杨扬;监理单位:安徽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朱丽仙。
(二)使用袋装水泥、违规现场搅拌现象依然存在。
1、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蜀枫南苑”安置点一标段工程。建设单位:合肥市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项目负责人:徐华;施工总包单位: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高先志;监理单位:合肥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浦冬云。
2、庐阳DT产业园(1#-22#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建设单位:合肥庐阳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周祥;施工总包单位:深圳中海建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佘文浩;监理单位:合肥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吴丙华。
3、滨湖阳光里1#-6#楼及1#地下车库工程。建设单位:合肥包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高士峰;
施工总包单位:安徽省和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邹轲;监理单位: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赵俊。
4、庐江碧桂园观澜壹号1#商业楼、3#、5#、12#住宅楼及21轴线以东地下室工程。建设单位:庐江碧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黄睿睿;施工总包单位: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家耐;监理单位:安徽恒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丁传江。
5、安徽巢湖经开区 紫金华府三期(9#、10#、12#、13#、15#-19#楼)工程。建设单位:巢湖市万宇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吉善扬;施工总包单位:江苏邗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杨扬;监理单位:安徽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朱丽仙。
(三)部分烧结砖企业和应用单位不能遵守国家产品标准。
本次检查发现,应用单位技术人员对新型墙材材质、材性的掌握和了解还存在欠缺,新型墙材规范应用政策也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况。部分烧结类新型墙材企业近期未按国家标准规范进行生产,向应用单位提供不符国标孔型的烧结空心砖。如合肥佳安公司、长丰海跃建材厂、长丰埠里建材厂、长丰耕耘建材厂、庐江洪润公司和巢湖歧阳公司均存在不规范生产和销售行为。
(四)部分项目经理、总监不能到岗履责。
1、新站悦都公馆1#-8#楼、26#楼、配电房1,一期地下车库工程。施工总包单位: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金超。该工程项目经理张金超长期不在岗。
2、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蜀枫南苑”安置点二标段工程。施工总包单位: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薛典锋。该工程项目经理薛典锋长期不在岗。
3、庐阳DT产业园(1#-22#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施工总包单位:深圳中海建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佘文浩。检查时,该工程项目经理佘文浩不在岗。
4、合肥绿洲凤栖苑保障房工程钢结构产业化项目1#-8#楼、11#楼、12#楼、15#楼、16#楼、18#-21#楼、地下车库工程。施工总包单位: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钱昊,检查时,该工程项目经理钱昊不在岗。
5、半岛1号二期FGHJ组团工程。施工总包单位: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孙彬。监理单位: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吴云。该工程项目经理孙彬、总监吴云长期不在岗。
四、项目整改情况
此次执法检查的14个项目已全部进行了整改,整改回复中附有文字和图片,所有项目所在区域建设主管部门对项目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并在整改回复中签署复核意见。
为了巩固此次“禁粘、禁现”专项执法检查成果,确保项目整改不走形式,检查组于2018年7月3日和7月4日,又随机对庐江碧桂园观澜壹号1#商业楼、3#、5#、12#住宅楼及21轴线以东地下室工程和庐阳DT产业园(1#-22#楼及地下车库)工程这两个项目进行了回头看。具体情况如下:
(一)庐江碧桂园观澜壹号1#商业楼、3#、5#、12#住宅楼及21轴线以东地下室工程。经查,该工程在“双禁”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但项目还存在现场搅拌机械和设备没有拆除,砂、石等建筑材料还在现场没有及时清理的问题。
(二)庐阳DT产业园(1#-22#楼及地下车库)工程。经查,该工程在“双禁”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但项目还存在不符合国标要求的烧结类空心砖没有清场,项目经理变更手续不完善的问题。
回头看查出的项目继续存在的问题,由项目所在区域建设主管部门督促落实整改。
以上就是此次“禁粘、禁现”专项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禁粘、禁现”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管。在建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自查自纠,项目经理、总监需到岗履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将“禁粘、禁现”政策落实到位。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