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建质安监〔2018〕10号
各监督科(分站),在肥各建设、监理及施工等单位:
近年来,我市建筑施工物体打击事故呈现多发态势。为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现将有关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定期对施工现场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要对易引发物体打击事故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工序进行逐一排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及时给予消除;同时要明确责任人员,确保事故隐患不重复出现。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对不同工种之间、自身和分包单位之间、分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之间存在立体交叉的作业进行统一协调管理,事前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自施工范围和安全注意事项,并严格实施全过程督促警戒,坚决杜绝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作业。
三、施工单位应当将预防物体打击事故作为作业人员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的重要内容,增强作业人员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意识,未经教育、交底的不得上岗作业。
四、施工单位要按照规定为每名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提供必备的安全帽,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佩戴。
五、人员进出的安全通道防护棚必须从主体结构施工二层起搭设,物料提升机和人货电梯地面通道防护棚、钢筋加工、搅拌作业等区域防护棚必须在设备投入使用前搭设,防护棚的设置除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外,还要求顶部双层防护中至少采用一层钢板(厚度不小于4mm)。
六、主体结构施工过程需在建筑物首层四周按照坠落半径(从外脚手架外立杆算起)设置不低于1.2m高防止人员擅自进入的警戒隔离栏杆,隔离栏杆内严禁设置材料堆放区、构件加工区。
七、主体结构外立面应全封闭设置脚手架,对于受现场客观条件限制,仅能搭设悬挑式脚手架的,应从不高于3层楼面开始搭设;脚手架外侧的安全平网除应竖向每隔20米设置一道外,还应每隔60米设置一道安全平网加强层。
八、脚手架、模板工程搭设(安装)、拆除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应设警戒区域,并应派专人看守。钢管、扣件和模板等材料和工具应堆放可靠,不得放置在脚手架体上和楼层临边处,也不得随意向下抛掷。
九、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重物必须绑扎平稳牢固可靠,且经司索信号工确认后方可起吊。易散落物件、零星物件必须使用四周封闭严密的吊笼吊运,钢筋、钢管不得长短混绑起吊,吊装作业必须划定区域,集中限时吊运;吊装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吊钩严禁超出工地围挡。
十、悬挑式钢平台外侧应安装固定的防护栏杆并应设置防护挡板完全封闭,宜安装超载报警装置。悬挑式钢平台水平设置位置严禁在安全通道防护棚的正上方,在建筑物首层按照坠落半径(从钢平台伸出段外侧算起)设置防止坠物警戒隔离栏杆,坠落半径范围内下方的地(楼)面处设置不低于1.2m高的安全隔离栏杆。
十一、各监督科(分站)要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对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未严格落实各项物体打击事故防范措施,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给予其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执业资格证书》。
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8年7月5日